一名男子被人杀死在该辖区陇海路电磁厂西侧的废弃门面房内。公安民警经过两天的紧张工作,于2月12日晚将犯罪嫌疑人胡某抓获。其杀人理由仅仅是因为死者生活习惯不检点。
2月10日管城公安分局接到报案后,刑侦人员立即赶赴现场,经过大量走访和调查,警方最终确定死者名叫段建力,家住太康县毛庄镇,系盲流性质的打工人员。
2005年3月份,段建力来郑州打工,在郑州无亲无友,平时爱在街头流浪,找单身流浪女人“玩”。
据调查,案发前,他曾到过案发现场,并对人讲过有一个身高1.70米左右、中长发型、随身携带一个浅白色编织袋的人住在这个小屋内。也有人看到在2月9日晚该男子还住在此处,然而案发后,此人即不知去向。
公安人员立即将失踪者确定为本案重大犯罪嫌疑人,管城公安分局立即召开各派出所所长会议,部署排查。
2月12日晚9时许,民警王振幅在商城路与未来路交叉口排查时发现一名男子,其手提一条破旧编织袋,其特征与“2·10”故意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极为相似,遂上前询问。
此人一看见民警立即神情慌张,语无伦次,十分可疑。王振幅发现其衣服上还有点点血迹,而且从其随身物品中搜出一把带有血迹的锤子。
王振幅立即将其带回管城公安分局讯问。
该男子交代,他叫胡思杰,案发的前一天晚上,死者段建力曾去他住的小屋内摸过他,于是他买了一把锤子,睡觉时放在脚边。案发当晚,段建力又来摸他,他就用锤子朝段建力的头上猛砸了数下,然后就逃离现场。
2009年7月23日星期四
订阅:
博文评论 (Atom)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